“有理讲在庭上。”司法审判中信奉的这句话,正悄然走向行政执法领域。苏州地税的首次重大涉税案件“开庭审理”,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实践。让行政相对人有说话的机会,有申辩的权利,苏州地税这次用公开促公正的做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也是执法部门自信的表现。   6月20日,苏州市常熟地税局对一起涉嫌重大偷税案以开庭方式进行公开审理。据悉,重大税务案件公开庭审在苏州范围尚属首次。   初步查明,某房地产企业通过预提费用等形式,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多万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常熟地税稽查局认定其行为构成偷税,但纳税人对稽查局的定性存在异议,案件因此提交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   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决定将此案通过“开庭审理”形式公开审理。庭审设置了庭前调查准备、庭审调查、休会审理、宣布决定四个环节。其中,庭审调查作为“庭审”主要环节,设置了人员通报、稽查局陈述案情、当事人陈述申辩等七个环节,基本按照法庭庭审的形式进行设置。   此前,常熟地税对“开庭审理”进行了充分调研,在人民法院、法制办的共同支持下举行了多次可行性研讨,同时组织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委员和稽查干部走进法庭进行观摩学习,获得理论和实践的支持。   “税务机关引入法庭庭审模式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审理,有利于树立‘法治是生命线’的执法理念,把行政权力晒在‘阳光下’,有利于实现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常熟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健表示,重大税务案件“庭审制”通过公开审理,改变了以往税务部门闭门审理案件的现状,纳税人更多参与到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倒逼了执法质量和税务人员执法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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