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12月29日,江苏银保监局“集中”披露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共发出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4张行政处罚涉及江苏恒生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生或恒生保险),同时国联人寿和中国人保()下属服务部也受到处罚。 本批次处罚恒生保险成为“最差生”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汇总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发现,恒生保险和恒生保险南京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违法“窝案”集中被处罚。 恒生保险有两项违法行为。其一,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行高管职责。披露信息显示,自年初至年7月2日,刘某未取得江苏银保监局核准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但在江苏恒生为实际负责人。在上述期间,刘某对江苏恒生的业务、财务和人事具有决策权和直接管理职责,其在江苏恒生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议、公司内部的劳动合同、财务凭证等相关资料的负责人或领导审批栏均进行了签字,实际履行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其次,恒生保险临时负责人任职超过规定期限。恒生保险自年1月6日起至年7月,分别任命张某等19人先后担任该公司溧水分公司等16家分公司或营业部临时负责人。截至年7月2日,江苏银保监局检查组进场日,除陈某等5人于年12月至年8月陆续离职外,其余上述人员均仍为相应单位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均超过三个月。 刘亚耕从年初至年7月2日一直为恒生保险的实际负责人,其对江苏恒生的人事任免具有决策权,是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江苏银保监局依法对恒生保险给予警告,处11万元罚款;依法对刘亚耕给予警告,并处11万元罚款。 恒生保险南京分公司由于给客户“回扣”被处罚。 经江苏银保监局查实,年1月至7月,包某等28人通过江苏恒生南京分公司总经理严伟及保险代理人马某等4人投保了车险。严伟等4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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