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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发布了

东南大学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今天就让小编

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吧!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学科特长突出,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理科考生。学科竞赛获奖者应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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