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线:通榆河段(北起通榆河与s234省道交界处,向南延伸至通榆河与北环交界处),东环路段(北起北环路,南至南环路);南线:南环路;西线:盐锡高速段(南起跨淮盐高速大桥与盐靖高速交界处,北至盐锡高速与东仓路交界处),新204国道段(南起盐锡高速与东仓路交界处,北至新204国道与s234省道交界处);北线:s234省道(东起通榆河与s234省道交界处,西至新204国道与s234省道交界处)

三、执行时间

014-09-30 09:15:06.0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 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后 申报纳税的公告江苏省;盐城;地方税;税务局;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申报;纳税;公告滚动读报/enpproperty-->

特此公告

2、二类地区:高速环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啊路内除上述一类以外,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环保产业园(亭湖);一类地区以外的盐都新区、潘黄街道、盐龙街道和张庄街道行政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1、一类地区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等级范围自2014年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责任编辑:yfs001]

请广大纳税人自2014年10月1日起,根据新的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计算并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未按期申报税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税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江苏省省人事考试网罚款

二、税额标准

一、应税土地等级范围

附件:《盐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范围图》

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

调整后年税额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一类地区土地7元/平方米,二类地区土地4元/平方米,三类地区土地2元/平方米

根据盐政办发【2014】84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对盐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土地等级范围进行调整,现就申报纳税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三类地区:除上述一二类以外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2014年9月30日

根据文件精神,盐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土地登记范围调整为:


白癜风治疗权威医院
点状白癜风发病要多久才能治愈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sushizx.com/jsfz/228.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