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现公告如下: 一、除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南京市、苏州市市区(含工业园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分别为:2%、3%、4%;其他地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2%。 二、预计增值率大于%且小于或等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5%;预计增值率大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8%。 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仍暂不预征。 本公告自年8月1日起施行。《关于明确若干税款征收标准的公告》(苏地税规〔〕2号)第七条、《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苏地税规〔〕5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年6月16日 治疗白癜风医院哪家好最出名的白癜风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sushizx.com/jszx/67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