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中小学骨干教师赴江苏、浙江跟班培训”的

通知

各有关教育局教研室、师训科、教师科、人事股、基教股:

各有关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会、教科所、教师发展中心及各小学:

为充分发挥中小学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当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拓宽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途径,提高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学习名校的教育理念,经研究决定开展举办“中小学骨干教师赴江苏、浙江跟班培训”。

通过选派的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南京有关名校在名师指导下跟班学习培训,全方位学习南京市名校科学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名师富有创新特色的教学实践艺术、先进教育教学经验,促进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并且在指导或培训本学科教师方面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学科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老教授协会

北京二十一世纪育师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培训安排:

1、师徒结对:接受导师的“传、帮、带”,在导师的指导下,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开展跟班学习培训,运用新课程的理念进行听课、上课与评课,切实提高自身驾驭课堂的教育教学能力。

2、听课和上课:跟班学习期间,完成听课60节,有条件的可以跨年级、跨学校听课并参与评课及研课活动(有听课笔记和评课意见);根据指导教师和学校安排,至少上2节公开课(有独立执教教案和自己制作的教学课件)。

3、教育科研与读书:跟班学习期间,参加各种集中的教学教研活动至少6次(有记录);撰写一篇教学科研论文(字以上);完成所在区进修学校指定的读书任务(有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参加区组织的各种专题报告(讲座)活动,听取专家报告(讲座)3场以上。

4、考察和总结:深入考察了解南京课教育教学情况和社会人文,拓展教育视野,通过两地教育及文化发展比较,反思本省本校教育发展的差距,撰写学习考察报告;学习结束时,提交一篇不少于字的跟班培训学习总结;接受跟班学习学校的评价与考核。

5、受训教师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跟班学校规章制度,以学徒身份虚心拜师听课,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研训活动。跟班学校要严格管理,安排指导教师结对培训。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二十一世纪育师

老教授协会教育科学研究院

年11月20日

附件一、详细安排

一、参加人员:

1、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及分管教学负责人、

各学科教研员;

2、各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学科教师等。

二、活动时间:年12月(50人成团)

活动地点:江苏/浙江中小学名校联系人:陈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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