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初始注册书面申请材料要求 凡通过2012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且无“第150号部令”第十二条不予注册情形的均可申请初始注册 同时,为配合2013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 附件列表 附件压缩下载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第150号部令”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应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网上信息应准确、完整,提供的相应扫描件应清楚、可辨认确定部系统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同时还须通过“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申报初始注册流程(申报须知详见附件1) 6、2013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核验一览表 2、初始注册网上数据上传后,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聘用单位所属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四、其他有关事项 2013年造价工程师过班培训直击考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网点 4、省级注册初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名单、审核意见汇总后,连同网上申报数据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4、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编辑推荐: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共2页,当前第1页第一页前一页下一页 一、受理范围 1、初始注册网上申报须知 联系人:朱丽娜,025-报送地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啊江苏建设大厦2楼)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在省系统首页“联系方式”中查询 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1、2013年4月24日—5月4日,申请人进行网上初始注册申报和书面申请材料上报; 更多关注: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 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规定,注册收费标准为50元/人,执业印章费为30元/人 5、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3、2013年江苏省建筑业协会网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材料封面 三、时间安排 2013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指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前,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已陆续发放为做好2013 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第150号部令”)及《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规定和要求,办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3、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书面申请材料中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进行核验(证书类原件核验后及时退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同时在省系统中核对信息并上报将《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按受理号顺序单独装袋)、申请人照片(按受理号顺序编号装袋)、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含申请表和封面,封面样式详见附件3)、2013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核验一览表(文件格式为excel,表格样式详见附件6)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2、2013年5月5日—5月15日,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上报资料进行核验汇总,于5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北京哪家看白癜风最好北京看白癜风好专科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sushizx.com/jsxx/3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