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花费 http://baidianfeng.39.net/a_xcyy/141127/4525518.html 和你一起朝夕学习,这里是知新会财税。 鉴于很多会员提问:各个税种的申报表哪里打印?完税凭证哪里打印呢?申报作废在什么地方呢?本单位需要缴纳哪些税种呢?等等,,,,诸于此类的问题呢,是因为不是很熟悉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的各模块功能应用,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更新后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各个模板的功能应用。 一、登录 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36号印发)执行。 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年4月至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2.3制度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本模块比较常用的是: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会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发票挂失、毁损报告。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此模块:用于纳税人扣税账户发生变化了,可以在此模块向主管税务局报告,上图中可以添加和删除账户。 (2)财会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此模块用于纳税人财会制度备案,即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 对于目前新办企业来说。都是在做新办企业套餐上做的。 (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此模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号)有关规定 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事项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应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结清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纳税人无需另行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和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也无需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纳税人在我省范围内跨地级行政区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要求实施;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按照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要求实施,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管辖范围比照地级行政区管理。 备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1号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7号印发)。 即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工程,无需填开跨区涉税事项报告表,无需预缴增值税。注:苏州大市范围内是指: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市(含张家港保税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市、吴江区、昆山市、常熟市。 (4)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备注:税总征科便函112号文 从年7月1日起,窗口为上海、宁波、浙江等“九省三市”的建筑业纳税人提供《外管证》电子化办理服务。一是简化资料,取消30天报验期限的限制。窗口在受理建筑服务时不再需要纳税人提供纸质《外管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等资料,同时报验期限取消了30天的限制,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二是共享信息。受理业务的同时将纳税人信息同步推送至地税并回传给机构所在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实现《外管证》的自动核销,减轻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注:长江经济带地区包括哪些省份?答:文件实行范围为长江经济带地区9省2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宁波、云南省(市)),即机构所在地与外出经营地均为上述范围。非文件实行范围按原规范操作。 具体规定是: (1)注册地和工程地在上述九省3市范围内的:由工程地税局信息同步至注册地税局,然后由注册地税局核销。 (2)注册地和工程地在上述九省3市范围外的:需要携带:外出经营报告表、预缴税单至注册地税局核销。 注意事项:具体上面的规定还需要结合注册地税务局,因为规定是九省3市范围内的,是由工程地税局把信息传递至机构地税局,然后由机构地税局自动核销,但是由于机构地税局系统的原因,有的时候,就无法获取省外信息,这就需要纳税人携带材料去机构地税局核销了。 (5)发票挂失、毁损报告 此模块:可以用于单位发票遗失、毁损向主管税务机机关报告的办理渠道。 2.2发票使用模块 发票使用模块包含:下图所示的红色框,都是很常用的模块。 (1)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 此模块:可以用于企业发票票种、用票量(即每月发票的份数)的调整。 注意:在操作过程中纳税人点击申请类型:选择变更就可以填写后面发票的份数和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在这里需要注意对于增值税专票,单张开票限额网上只能申请10万版,百万版的需要纳税人携带:公章、执照副本复印件、百万的销售合同、经办人员身份证至主管税务局申请)。 (2)发票领用 网上领用发票业务功能分为:2种:网上领用发票、网上领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A、网上领用发票 上述网上申请领用发票,EMS邮递送的快捷办法的前提是:必须企业当前所属期内已经抄报税并清卡完毕,同时已开发票全部验旧。 B、网上领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网上领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必须先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模块申请供票资格,然后再在发票领用模块申请。 (3)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票,代开发票模块分3种: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A、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注: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限制条件的,必须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和B。 B、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票是先在此模块申请,然后至主管税务局机器上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照政策规定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向税务局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票。 政策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8号 一、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三、本公告自年3月1日起施行。 C、普通发票代开申请 注:此模块是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模块。 (4)发票验旧 此模块是用于纳税人网上验旧已经开具的发票和空白发票作废后的验旧模块。 (5)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模块是用于纳税人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发生销货退回、发票开错、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况,并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则需要向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负数发票。 (6)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本模块是用于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票,网上申请开具《已报税证明单》,是属于新增的功能。 (7)网络发票开具系统 本模块用于:通用机打发票等平推式发票的开具。 好了,今天我们的内容是从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模块到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模块,下期我们继续说,我要办税的后续各个模块喔,敬请期待。 欢迎从事财税行业的人员加入我们“知新会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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