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ditorsnote

近年来,我省统筹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每年省重点工程水利投资均在亿元以上,全社会投资亿元以上。

质量

是工程的生命

江苏秉承“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强化市场诚信监管,推进智慧水利建设,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开展常态稽察检查,严格工程验收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稳定向好。年再添6项水利工程大禹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奖),累计获奖总数名列全国第一;近期开设“江苏水利工程建设强监管系列报道”,集中展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成效做法。

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近年来,全省水利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个高质量”决策部署,在持续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建设管理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支撑。

审时度势,加快推进代建制

△新沟河工程遥观南枢纽

首开我省“代建制”先河

年,中央一号文件如一缕春风,吹响加快水利建设的号角,江苏水利工程建设年投资从几十亿增至超百亿,水利建设再掀热潮。但是大规模水利建设凸显了当时项目法人制中的法人不专职、建设队伍不统一、职权难以有效对等问题。

面对建管力量不能满足建设需要的实际,省水利厅审时度势,结合一号文件提出的“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要求,经过两年时间的充分论证和修编,于年12月出台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试行办法》。

办法出台后,一些建管力量薄弱的地区纷纷采用代建制来组织工程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从原来的“运动员”摇身一变“裁判员”,专心强化工程监管工作,相对于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而言是新的变革,深化水利建管体制改革新起点、再出发。

填补空白,规范建设单位行为

年9月,国务院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下发文件明确取消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工作。取消之后,对项目法人如何组建,如何行使组建工作全国各地均没有相应配套制度,各地区一定程度上存在法人机构不完善,人员配备不合理,建设单位不力导致工程建设进展不顺利等问题。

经过充分调研,年3月,省水利厅以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江苏省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填补了制度空白,规范了建设单位建设行为,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组建资格条件,强化了建设单位监管工作。

规模效应,加强民生水利工程监管

不少民生水利工程项目规模虽不大,但是面广量大,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监理力度不足、监理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的问题。

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监理工作亟待创新和强化,年4月,省水利厅出台《江苏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集中监理的指导意见》,采用打捆招标、区域集中监理形成规模效应,使得民生水利工程也得到监理经费保障,强化监理工作管理,优化监理资源配置,提高监理工作成效。

细微入手,提高验收管理能力

消防设施专项验收一直困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验收主管部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泵站机组启动验收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而实际工作中却存在“消防部门不予受理、不予验收,水利部门不会办理、不敢验收,建设单位左右为难、无所适从”的现象。

年4月,经过征求省消防总队意见,我厅制定出台《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项验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我省境内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项验收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彻底解决无建筑类施工许可的水利项目消防设施验收问题。

规范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年11月修订出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苏水规﹝﹞5号),进一步调整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增强监管力量,明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夯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因地制宜地提高了招标规模标准。

修订出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6号),结合水利建设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对信用管理制度进行顶层设计,从履约考核信用档案管理、等次评价、等级评定、等级应用和管理以及评审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除此之外,省水利厅还先后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通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办法等;印发造价管理办法和主材价格风险控制通知,强化造价管理;下发质量统计分析制度通知,提高质量管理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出台加强桥梁工程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通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办法,重点针对薄弱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出台推广应用组合式对拉止水螺杆、整体式门槽埋件、沉箱式水下抛石指导意见,为大力推广“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供制度保障。

特别是年以来,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出台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开展质量提升系列活动,质量创优评优、稽察、检查、巡查、宣传培训等持续不断;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中明确,省重点工程中全面开展履约信用考核,对重大质量责任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黑名单”制度。此外,治理违规海砂实施意见、项目督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将质量工作落实落细。

刚刚出台的《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强监管若干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强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方式、组织保障,重点从质量、安全、进度、设计变更、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监管措施。具体针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设计变更管理,出台《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设计变更管理指导意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水利将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系统治水提质效”的总基调,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四个安全”,以工程建设推动水利事业发展,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来源:厅网站

供稿:厅基建处、省水利信息中心

编辑:马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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