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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

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9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

等内容,详见《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招聘对象根据不同岗位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等三种类别。其中,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仅限应届毕业生报名,要求社会人员的仅限社会人员报名,要求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年、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号、苏政办发〔〕号、宿公通〔〕28号、宿人社发〔〕号、宿建发〔〕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含加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年6月28日9:00—7月1日12:00。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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