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辅导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按具体要求执行。(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1.资格条件中的“年毕业生”,指在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2.辅导员岗位基本报考条件如下:(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②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③有2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4.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学生干部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六)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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