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年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远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周芬,董事朱鸣、孙隽、薛炳海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6人,监事沈乡城、刘大林、李玉宁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吴飞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程乃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含含、董椰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1月18日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ngsushizx.com/jslt/150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