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负责市级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依托市全民健身中心、市奥体中心为主阵地,开展场馆租赁、体育赛事、体育培训、健身休闲、广告传媒、体育用品销售等业务,向社会提供高质量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产品。宿迁奥体中心位于美丽的湖滨新区,总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包含可容纳人的体育场、人的体育馆、人的标准游泳馆三个单体建筑,是宿迁市开展文体活动的重要平台,也是展示宿迁形象的重要窗口。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年4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版)为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年4月30日。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号、苏政办发〔〕号、宿公通(28)号、宿人社发〔〕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四、报名 (一)职位发布 通过宿迁市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