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新形势下的全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报告质量,根据《江苏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江苏省审计厅近期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审定,是指设区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提请上级审计机关审定审计工作报告,由上级审计机关专门机构履行审核、会议审议、出具审定意见等职能,是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推进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办法围绕“审什么,怎么审,谁来审”详细规定了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审核时限、审核程序、责任划分以及下级审计机关报送审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法明确,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引言及审计评价、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专项审计情况、其他审计情况、审计建议等;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核机构由审计机关指定,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会议审议,制发审计工作报告审定意见书等;审核结束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核机构应当提请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召开会议审议,遇有重大问题,应由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召开业务会议审定。 同时,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检查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下级审计机关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从而更好地落实改革举措,发挥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作用。(陈乙祯马悦晓) 来源:中国审计报 赞赏 长按北京哪个医院白癜风好白癜风的治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