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镇江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镇江市委组织部同意,镇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职位和计划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遴选计划共8名,其中综合业务职位2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6名。二、遴选报名范围和条件(一)报名范围1.全市机关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3.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其中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9.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4.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还在处分期或未过影响期的;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9.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遴选程序和方法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评价、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相关信息在清廉镇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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