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掘金(ID:gold) JayHuang 震惊娱乐圈的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终于在国庆节期间以偷税罪结案而划上了一个句号。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因偷逃税款被追缴并判罚总计8.84亿人民币,罚款缴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范冰冰逃过一劫。 因为涉及税务案件,作为一个税务专业人士,作者忍不住想从专业的角度来解读一下这个社会热点话题:如果我是范冰冰,那么我会做哪些税收筹划? 1逃税vs避税 首先我们要澄清逃税和避税的概念。在一般人的观念里,逃税和避税似乎是可以划等号的同一概念,但实际上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简单来说,逃税是一种违反税法规定,逃避税款的非法行为,是一种罪行。而避税是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的合法行为,它是通过寻找并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你可以说某一些避税行为不道德,但是它的确不违法。现在市场上众多事务所或者咨询机构给客户提供的税务筹划,绝大多数都是这一类不违法的避税方案。 打个比方,这就好像公司给你买一台手提电脑作为办公用,实价元,你让商家开一张元的发票,然后回公司报销,多出来的元落入了自己的口袋,这个就属于非法行为。但是如果你去买一台电脑,本来元的普通电脑已经足以满足你的日常工作需求,但是你想在下班之后打游戏,元的苹果电脑效果明显要好于普通电脑。 考虑到这一点,你没有自掏腰包购买苹果电脑,而是乘机用公司的钱买下了一台元的苹果电脑,然后下班回家就敞开玩游戏了,这个就不属于非法行为,虽然这种行为不道德。 那么范冰冰的阴阳合同属于哪一类呢?毫无疑问,一定是属于逃税的非法行为。如果我是范冰冰,我绝对不会选择用这种方法来少缴税款。那么我会怎么做呢?下面就抛砖引玉,介绍几种针对像范冰冰这类高净值人士的典型避税方案。 2第一招:纳税实体的选择 不同的纳税实体实行的税率是不一样的,比如如果不考虑任何税收优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而个人所得税则按照不同所得类别(比如工资薪金、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等)实行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级差在3%-45%之间,下面列出的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般来说,像范冰冰这样的高净值人士收入基本上都会适用最高一档税率,所以他们通过设立自己的公司,然后用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收取报酬就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这样不仅可以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而且还可以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抵减利润实现税收最优化。 如果他们的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万,那适用的税率就只有10%。 如果他们可以合理地列支净可能多的成本费用,甚至可以让公司变成“亏损”,从而免交企业所得税。 这些都是中国现行所得税法中存在着的一些漏洞。有钱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避税。 不过,随着中国税法的逐步完善,未来中国应该也会慢慢把这些漏洞堵上。像澳洲的PSI法则,加拿大的KiddiTaxAttribution法则就已经把通过纳税实体避税,以及通过列支一些合法但不合理的费用避税的漏洞给堵上了,未来中国也可能会走上这条道路。 3第二招:选择避税天堂 这个方法一般是和第一个方法联合起来一起用,选择一些有区域性税收优惠的地方作为公司的注册地,享受各种优厚的税收减免和地区补贴,即使这些公司并不在当地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目前中国大概有将近50项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省市区,比较著名的避税天堂有新疆的霍尔果斯,江苏的新沂,海南的海口,浙江的东阳等等,但是由于范冰冰事件的影响,目前国家正在着手整治这种滥用避税天堂的乱象,具体请见8日智谷趋势文章《范冰冰案后大量明星资本逃离霍尔果斯,中国的避税天堂会倒下吗?》。 4第三招:无形资产的分离 先提一个小问题:范冰冰参加一场商业活动,露个面,拍几张照,获得报酬0万,请问范冰冰赚了多少钱?你可能会觉得这个问题怪怪的,难道不是0万吗? 对,也不对。 范冰冰的确是拿到了0万酬劳。但是从一个税收筹划者的眼里看,范冰冰本人其实并没有拿到那么多钱。我们会认为这笔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支付给范冰冰(肉身)的劳务费,这个和支付给路上发传单的美女劳务报酬没有什么区别,第二部分是支付给范冰冰(名字,肖像等无形资产)的使用费,第二部分在0万中的占比明显要高的多。 当范冰冰没有将两者分离的时候,她拿到的0万全部要按劳务报酬交税(税率40%),两者分离之后,第一部分按劳务报酬交税(税率40%),第二部分则按特许权使用费交税(税率20%),分离的税负要比不分离的税负低很多。 如果范冰冰采用公司的形式来收这0万,即公司A收范冰冰的劳务费,公司B收范冰冰的无形资产使用费,那么绝大多数收入都会归于B。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降低B的税负?范冰冰可以选择把B放在中国的税收优惠地区,也可以选择把B放到海外的避税港,最好是和中国签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然后由信得过的第三方持有B,或者把B做成信托的方式,再对这个信托进行一些安排来大幅度降低整体税负。 5第四招:设立家族信托 设立家族信托无非有以下几个目的: ?保护现有资产 ?实现财产的代际传承 ?分摊收入,以达到税收最优化 像范冰冰这样的明星的收入基本上呈现出如下特征:当红的几年,收入特别高,等到过气后,收入会骤减,如果没有事先做好税收筹划的话,当红的几年,每年要交掉将近一半的税金,而过气后,国家并不会因为她现在收入微薄而把她之前交的税金退给她。这时候建立一个信托并根据自身情况对受益人做好合理的安排,就能起到平滑收入和税金的作用,而不会出现一生中收入和税金暴涨暴跌的困境。 此外合理的设立受托人,不仅能够按部就班的实现家族财产的代际传承,还可以有效的规避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 以上只是抛砖引玉和读者讨论几种典型的避税方案,重点主要放在所得税上面。但是我们观察范冰冰案件,范冰冰偷逃的除了所得税之外,还有一块营业税(现在已经全部改为增值税),关于增值税筹划的话题我们以后再另外撰文详谈。 本文作者拥有多年丰富的全球税务咨询经验,曾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律所和税务机关从事高净值人士的税务咨询和税务稽查工作,如果读者有类似税务筹划需求欢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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