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自然人税收管理需要,

实施差别化管理与服务,

提高纳税遵从,

苏州地税局按照省局要求和部署,

开发了《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系统。

目前平台一期已完成开发任务,

正式在全系统上线使用,

这是全国税务系统,

在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上的创新实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

苏州地税局结合总局相关文件规定,

做了以下工作:

01

一是制度先行。

认真做好制度办法的相关论证,在去年完成了《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部分)的制定,标志着江苏地税在自然人税收管理机制率先探索。

02

二是由点及面。

按照省局由点及面,系统根据业务框架设计思路,一期主要实现自然人信息采集、方案制定、数据加工、等级评价、结果调整、评价分析等11项业务功能。

03

三是循序渐进。

由于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涉及到众多自然人的切身利益。确定第一期对象以高收入、高净值行业的自然人为重点,做好各类数据采集分析,纳入了29项信用评价指标,对年所得超过12万元、取得两处以上所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合伙企业投资者等人员纳入评价对象。

04

四是平稳衔接。

依托“金三”系统架构,借助原有江苏地税数据仓库,做好“金三”自然人管理系统功能分析,实时对接“金三”业务要求。

05

五是明确责任。

在省局《关于探索建立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下,实施责任分解,明确相关部门、项目组工作职责,确保项目顺利上线。目前系统已分别对年度、年度81.67万、93.13万自然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取得了一定实效。

下一步,

苏州地税将以认真落实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己任,

按照总局具体任务,

结合江苏地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目标,

依托《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优化信用指标建设,扩大评价范围;

?完善服务举措,切实维护好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

?探索建立自然人纳税人信用档案机制,积极开展高收入自然人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深化结果运用,打造江苏版的自然人信用平台,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税法遵从,提供纳税信用增值服务,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苏州市地税局,诚信苏州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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