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住建部连续发文,主要针对特级、一级、二级资质,基本取消了对企业主要人员的所有指标要求。从根源上阻断了相关企业资质“挂靠”的需求。 就在涉及企业和个人暗自唏嘘的时候,一则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文件《关于责令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信息的部分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整改的通知》,预示要对“挂靠”行为“灭门”的节奏! 如果说住建部针对的是“挂证”的“企业端”,那么这次江苏住建厅这次针对的就是“挂证”的“个人端”——“一人多证多单位”。所谓“一人多证多单位”,指的是同一人持多本证书(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职称人员、岗位管理人员)在多家企业(省内、省外企业)登记信息的弄虚作假行为。 据悉,江苏省住建厅这次 放!大!招! 严厉制裁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被要求于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将企业及个人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且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的,将直接撤销企业进省备案资格,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落实整改 ▲整改措施:注销在省内企业相应数据库中的证件或撤销个人所在省外企业在我省资质资格核验系统中的登记信息。 ▲整改标准:最终保证同一人员(以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号码为准)在江苏省建筑业施工企业数据库(省内企业和办理过资质资格核验手续的省外企业)所有证件在同一企业内。 据悉,本次江苏省住建厅只查询了建筑施工企业中涉及的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和其它类型企业中登记的一人多证问题待进一步处理。 那么关于这次企业资质的改革 到底“是好是坏”? 有网友分析 ↓↓↓ 有利的一面文件中”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这一条款减少了相关建造师数量要求,就降低了建筑企业维护资质的成本,一下能节省几百万的费用,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 严格约束的一面文件中”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这一条款,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最后,网友也说出了业内人士的心声:文件主要打击的是资质挂靠行为,尽管主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挂靠和转包!挂靠转包非法!但挂靠和转包已然成为我国建筑领域主要的经营模式之一,已是不争的事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严厉处罚处置,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11月1日之后,企业的信誉和业绩将备受重视,都不敢也不能当儿戏,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企业的资质保级或升级,稍有不慎将让公司蒙受巨大损失。此次江苏在文件出台后立马放大招,难道是大势所趋?那么上海是否也快了? 上海工地人欢迎在留言板畅所欲言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建筑时报,转载请注明出处。欢迎各位工地粉积极提供与本青海治疗白癜风的医院武汉权威的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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