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江苏加强留守儿童保护&nbs
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8月10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没有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农村籍未成年人。根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占农村籍儿童总数的2.9%。 近年来,由于家庭照料不到位和现有关爱保护政策不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面临不少问题。 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留守儿童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缺少关爱,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就是为了解决“重生活保障轻关爱服务”的问题,形成系统的关爱服务体系。 按照《实施意见》,我省今后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3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应与其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3—6岁儿童应入园接受学前教育,学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监护能力缺失的父母要与村(居)委会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监护责任,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方方面面,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沙维伟说,下一步,我省会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等系列措施,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 你要知道浦口论坛白癜风的危害白癜风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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