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浙建法发〔〕5号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关意见和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关意见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11月9日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号)、《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1号)及《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沪府令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年1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告知承诺制等“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
在本市注册的建设工程企业申请以下行政许可事项时,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
1、建筑业企业资质新申请及增项;
、建设工程监理资质新申请及增项;
、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新申请及增项;
4、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新申请及增项;
5、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新申请及增项。
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民航等工程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除外。
二、申请方式和流程
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企业在网上申请并填报申报信息,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由系统自动受理后,行政审批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企业下载并打印电子资质证书。具体办事指南可在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栏目市住建委频道获取。
在试点推行阶段,企业也可以选择按照现行的行政审批程序申请资质。
三、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
1、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在行政审批决定后个月内对企业的承诺内容和资质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企业承诺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企业年内不得申请同类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发现企业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发现企业资质达标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由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企业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四、诚信管理
企业如存在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行为,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将其记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相关信息列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五、其他改革举措
1、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申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时,取消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对没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执业并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特此通知。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沪建建管联〔〕79号关于对公路水运工程相关施工资质开展行业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公路水运相关企业的要求,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强化市场现场工作联动,做好企业服务和市场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号令)等法规要求和市政府明确的各部门工作分工,从即日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开展本市公路水运工程相关施工资质行业联合审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公路水运工程相关施工资质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其中,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受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委托,负责本市公路水运工程三级施工资质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本市公路水运工程相关施工资质的行业审查。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交通建管中心”)具体负责本市公路水运方面施工资质行业审查的组织实施。
二、审查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
、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
(二)施工专业承包序列
1、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三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三级)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
4、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三级)
5、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三级)
6、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三级)
7、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三、审查流程和时限申报企业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确定的信息平台上传相关资质申请信息,相关受理要求、渠道不变。市交通建管中心在资质申请事项完成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建管平台)完成接收并采用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审查。审查意见形成后,经市交通委同意后,通过市建管平台反馈。
市区建设管理部门通过网站统一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期间存在申述和投诉的,市区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市交通委进行处理。
公示结束后,市区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查意见实施审批。
审查时限从市交通建管中心接收之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市交通建管中心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交通部资质审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市公路水运施工资质行业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配合做好行业审查工作。
对于已取得公路水运施工资质的企业,市交通委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开展企业资质核查工作。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沪建建管〔〕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一、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在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二、精简施工许可手续。在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审核,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银行资金到位证明以及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款证明,改为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资金落实和无拖欠工程款承诺。
三、改革工程监理机制。在本市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本通知自年月0日起在全市施行。本通知中定义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与《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社审改〔〕1号)定义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一致。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黑龙江黑政办规〔2018〕5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年10月日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选择部分地区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试点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对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允许其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范围的工程。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同时申请、同时审核。推行电子化“不见面审批”,取消纸质申报材料,逐步实现网上审批。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实施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三、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化产业结构。选择基础较好、信用度高的建筑业企业,加强指导服务,扶持晋升特一级总承包资质,逐步提升特一级资质企业比重。哈尔滨市应加快培育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引导企业以资产、市场需求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打造我省建筑业自主品牌和区域龙头企业,提升中高端市场参与度,稳定和拓展省内外市场。扶持省内建筑业企业提高资质等级和扩展经营范围,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年均省外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鼓励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各地政府要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标段,鼓励骨干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政府鼓励引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的项目,以及推广BIM技术应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在安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与培训等专项资金方面予以扶持和倾斜。建筑业企业晋升特级、一级资质,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技术研发中心、发明专利、标准、施工工法获国家认定,在境外或省外承包工程年均达一定数额以上的,各地应制定政策给予激励。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对施工、监理企业的优质优价奖励条款。(十七)改革建筑用工模式。在建设活动中,取消对施工劳务企业资质的要求,不再将其列入建筑市场监管范围,实行专业作业企业登记管理。全面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突出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不断提升职业素质和能力,促进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赋予建筑业企业更多用工选择权,企业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作业能力和从业资格的劳务队伍或建筑工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保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技术工人队伍。大力发展木工、水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专业作业企业,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十九)强化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程担保、评奖评优等环节的应用。黑建审批〔〕4号关于精简建设工程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年11月日)一、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相关信息可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自行核查比对。二、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再需要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时,不再考核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四、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时,不再需要上传造价工程师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除外);出资人超过退休年龄的不需提供退休证;如企业提供的发票能体现造价咨询业务,企业申报的营业收入材料,可不提供相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五、地市行政许可审批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立即修改审批要件,从本月6日起,资质许可部门不得再加增上述已简化的要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企业申报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和动态监督。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许可机关撤回相应资质许可。对发现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附件:《资质申请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黑建建1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年11月1日吉林省吉建管〔〕5号关于开展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1-1)一、评价范围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要覆盖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二、评价等级各地要严格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8号)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基本条件、市场行为,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三、时间安排请各市(州)将本辖区年度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资质标准填写企业资质名称和等级),加盖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00年月0日前报送至省厅建筑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做好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四、相关要求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是实施建筑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建筑业发展全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牵头单位,落实专人责任,各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初评工作。评价结果将做为企业市场准入、升级增项、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LBZHSF16.COM。市(州)年度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情况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企业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情况基本条件评价分市场行为评价分信用评价总分初步评价信用等级1填报人:单位负责人:联系电子邮箱:注:1.本次评价针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在填写的过程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前专业承包企业在后顺序。.资质类别和等级情况:按标准填写,例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吉建管〔〕7号关于公布年度省级重点扶持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对重点扶持企业在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BIM技术应用、应用绿色施工技术、申请工法、申请专利及国家奖项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和服务,予以优先受理和推荐,促进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重点企业中上一年度省外产值占总产值比例达到0%以上的,申请资质增项时,可通过从省内其他建筑业企业,引进承接过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代表工程业绩的注册建造师的方式,直接申请核定相关类别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引进的注册建造师年内不得转注册)。支持重点企业优先参与本地区国有资金投资(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投标;投标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不作否定条件,同等条件优先中标。中直、外省大型企业与本省重点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让本省重点企业充分享受到“优质优先”支持政策。(年4月4日)附件:年度省级重点扶持施工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4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吉林省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7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吉林省苏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1吉林省跻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1吉林省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15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6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7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18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长春吉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天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7九台佳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8长春鸿源建设有限公司9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0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长春路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泓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4中铁九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5敦化市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吉建办〔〕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年7月1日)一、支持本省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本省企业能够承担的,招标文件不得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作为否决条件,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评标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省企业。对本省企业单独承揽有困难的项目,鼓励中直特级企业与本省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本省企业符合“优质优先”支持条件的,联合体享受相应政策。
二、招标文件不得设置高于项目总投资0%以上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自有资产、银行授信额度等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不合理条件。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担的总承包工程,不得强制要求必须同时具有该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
三、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可以按照执业范围要求担任大、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该相应业绩在后续投标时,可以视为本人具有项目经理业绩。
四、延长项目经理投标业绩有效期时间,将大、中型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期由近三年调整为近五年。
五、规范项目经理投标业绩数量要求,业绩个数不得超过个,综合评估法中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分值原则上不得超过分,并且不得将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做为否决条件。
六、简化建造师变更(注销)注册程序,对于建造师变更(注销)注册,取消由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只需建造师本人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原聘用企业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七、简化建造师强制注销注册程序,取消由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强制注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申请”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只需由建造师本人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强制注销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申请(需写明注销理由并签字),并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劳动仲裁书、或现聘用企业给予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本人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直接办理强制注销注册。
八、简化现场管理人员(含安全员)和技术工人(含特种作业人员)调转程序,取消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和省级审批环节,只需通过身份证录入仪刷本人身份证,在网上提出变更申请,上传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公章的变更申请表,市(州)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即可。人员调离后,企业应及时补充相应人员,以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发证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九、对于企业中标后“锁证”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合格后,在建设单位出具竣工证明的情况下即可“解锁”;专业分包工程经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验收合格后即可“解锁”。不再将五方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作为项目经理“解锁”条件。
十、对于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主体完工且完成合同额80%以上时,在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同意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提出项目经理“解锁”申请并提交保证在后续工作中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承诺书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予以“解锁”。
十一、对于施工企业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相关工作内容,并按要求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全套竣工资料15日后,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迟迟不组织竣工验收的,施工单位提出项目经理“解锁”申请,并提交保证在后续工作中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承诺书,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予以“解锁”。
十二、对非施工企业原因,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或停工个月以上,在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提出项目经理“解锁”申请,并提交保证在后续工作中能够提供同等条件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予以“解锁”。十三、规范保证金管理,对于依法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类保证金,交纳单位提交的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保函,收取保证金单位不得拒收。交纳单位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收取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返还保证金。对于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除因处理异议、投诉等原因外,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应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的规定时限内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情况下,应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返还。对于不按时返还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并将不按时返还保证金单位记入不良记录。
十四、简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要求。
十五、对于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应严格执行按水表读数计量收费的规定,不得采用按照平方米建筑面积计价收费的做法。吉建设〔〕1号关于全省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行业落实“放管服”工作的通知一、积极支持和加快推进我省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各地不得以没有具体政策规定和取费标准等理由不开展招投标业务或排斥设计企业参与投标。开放资质延续审批绿色通道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勘察设计企业或A级造价咨询企业,在办理省级资质延续审批时,网上提交资质申请表并在“附件材料”栏目中上传企业资质达标承诺书,资质审批部门应直接予以认定并核发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行业主管部门实行资质批后动态核查监管。三、简化勘察设计资质资格审批要件(一)企业资质证书或人员注册证书遗失的,不再提交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应书面或网上告知资质许可机关,由资质许可机关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行为,遏制技术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造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现就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批前业绩审查
(一)企业资质申报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以下简称企业业绩),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称省监管系统)、《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进行查询。
(二)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全国平台或省监管系统或省平台可查询,且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与企业资质申报的技术负责人一致的,对该技术负责人业绩予以认定;对于未显示或显示不一致的,该技术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定。
(三)企业申请其他类别资质所申报的技术负责人业绩,由企业及其技术负责人对该业绩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提交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后,该技术负责人业绩予以认定。
(四)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所提交的企业业绩,按下列要求审查认定:
1.业绩项目在省监管系统可查,且有关技术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该业绩予以认定。
.业绩项目在省监管系统可查,但因有关技术指标缺失或不明晰导致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可以补充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查,补充材料可以证明有关技术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该业绩予以认定。
.业绩项目在省监管系统不可查,属于在省平台或全国平台可查、且有关技术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补录业绩,企业提交资质申请时,需提交业绩项目施工合同(若属于招标项目,还需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经审查,企业提交材料与平台查询的有关情况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定。
二、强化批后业绩核查
(一)对于资质申报补录业绩,资质审批部门应在资质批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委托业绩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其中:省外补录业绩,发函商请项目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二)对于业绩项目在省监管系统可查,但因有关技术指标缺失或不明晰导致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通过补充提交材料证明有关技术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业绩项目,资质审批部门应在资质批后,委托业绩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三、依法查处业绩造假
(一)对于业绩弄虚作假的企业,撤销已批资质,依法予以处罚,企业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按规定予以信用扣分。对该企业今后有关资质申请不再适用承诺制审批。
(二)对作出虚假承诺的技术负责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7月15日闽政办〔〕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改革试点,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探索建立企业资质、信用情况与担保能力挂钩联动机制。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积极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大数据在个人执业管理中的应用。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推动部门间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注册电子化审批,提升审批效率,实现“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明政〔〕9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一、鼓励企业资质晋升
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资质的本地企业,分别奖励00万元、5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资质的本地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晋升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本地企业奖励00万元;对新晋升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本地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晋升工程勘察、设计专业甲级资质的本地企业奖励0万元;对新晋升甲级监理企业的本地企业奖励0万元。五、积极引进外地建筑业企业
积极引进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鼓励市外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重点引进具有公路、铁路、港航、水利、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引进企业书面承诺5年内不离开的,迁入奖励原则上参照本地企业资质晋级奖励政策予以奖励。闽建办许〔〕号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四库一平台”信息,提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开展建筑企业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程序
(一)企业使用数字证书(CA锁),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平台”,在企业端-业绩维护-业绩补录-项目信息登记-施工安全从业人员明细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型,补填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
(二)企业对补填的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签章”按钮,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确认,上传数据信息。企业对增补的技术负责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以及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补填的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进行核实,可以存档的“现场管理人员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为准,确实无误的予以确认,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四)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以及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由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送至“省平台”。由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工程,企业填报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并电子签章确认上传后,即通过系统推送至“省平台”。
(五)“省平台”向社会公开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二、截止时限
年1月1日。
三、工作要求
(一)由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系统推送至“省平台”的工程业绩项目无需补填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
(二)企业补填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经电子签章确认后,不得修改。“省平台”中的技术负责人信息,可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部门资质审批的依据。
(三)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核实工作,发现企业填写虚假或不实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的,应当严肃处理。对项目技术负责人补录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予以信用扣分,对使用虚假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骗取资质的企业,撤销已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年6月14日闽建筑〔〕0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补录业绩造假问题的处理意见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年以来,省厅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施工企业通过补录业绩造假骗取资质的问题,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补录业绩全面核实。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5月,全省共发现了个工程项目为虚假补录业绩。其中,个工程项目由填报企业虚构,属于“无中生有”的项目;7个工程项目不是由负责业绩填报的施工企业实际承建,属于“张冠李戴”的项目。涉及补录业绩弄虚作假的填报企业共计96家(详见附件1)。一些企业将虚假补录业绩骗取了资质,被省厅撤销或正在撤销骗取的资质并按规定予以信用扣分和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处理。
二、处理意见
经研究决定,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按规定信用扣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列入资质许可、市场管理的重点监管对象,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对象。同时,按程序将虚假业绩从我省和全国信息平台予以删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企业利用虚假补录业绩骗取资质或骗取中标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补录业绩造假问题突出的县市(详见附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要求
虚假业绩有的用于骗取资质,有的用于骗取中标,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影响了诚信体系建设,给行业造成不良影响。补录业绩已入库的企业,应当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专项治理方案》(闽建筑〔〕18号)的要求,于年7月至9月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仍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闽建筑〔〕18号文的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审核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审核人员涉嫌违反工作纪律投诉举报、信访的,应当予以严肃处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6月1日附件1补录业绩弄虚作假的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中恒宏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0540560P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09716福建禾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70C4福建省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560H5龙姿建设有限公司94D6福建省鸿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59W7福建省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4B8福州亨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9P9福建冠鑫建设有限公司976F10福建景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75847T11中建五洲(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MAXRDFJ4F1中建九洲(福建)建设有限公司9MAXWYJU4U1福建省武嘉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MAXXXJCXA14福建闽榕建设有限公司9MA44AP福州庭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460T16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峡东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MAXRD1Y福建荣科建设有限公司MAXYUA19福建宏锦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MAY18WTXU0福建省凌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1福建圣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XC福建省森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MA48TYX5G福建省集茂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4X4福建其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5福建省昊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60A6福建元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J7福建旺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79T8福建全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6福建鼎恒建设有限公司488X80福建永联建设有限公司9E1福建德通建设有限公司6N福建中冶永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福建建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17福建省宇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A4福建正宇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99064W5福建创盛建设有限公司998H6乐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拓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96780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96748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9818J9福建金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K40中盛福宁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永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87P41福建省远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756858R4福建卓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9565福建国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福建隆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99171L44福建省坤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859058J45福州雅轩园林有限公司915MAXYAJ98D46福建省中标伟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15MA47DU94D47福建十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407R48福建兴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55D49福建景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7X50福建誉洲建设有限公司98781福建安居宝建设有限公司915MAXXW1F福建省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5福建众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5465J54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06586Y55福建国器建设有限公司556厦门港禹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福建泉大建设有限公司915福建良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98056G59厦门中荔建设有限公司MAKM60中建万众建设有限公司1福建省鼎扬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6福建交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MA45FWF0D64福建省中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MAG福建省中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X福建省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福建省中翰建设有限公司L68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L69福建鑫舜建设有限公司C70福建旭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71福建省炳新建设有限公司50T7福建省鑫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夏(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4K74福建鑫盛建设有限公司A75福建省鸿联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47076福建省中鹏建设有限公司6561福建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1570L78福建瑞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K79福建省中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C80福建嘉佳通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T81福建金豪建设有限公司98B8福建省共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T8福建省滨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94中建亿嘉建筑有限公司MAXNNWRU85国港(福建)建设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名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68福建国投建设有限公司1687G87中建名城集团有限公司71E88中城国信(福建省)建设有限公司(原名:福建国帮建设有限公司)MAXX1CR福建国联建设有限公司MAYDGAL1Q90福建省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976F91福建省中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57福建省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9584B9福建鸿吉建设有限公司087U94福建君亿发展有限公司MAXQ41R0X95晋江艺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9J96晋江市晖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MA48XEA97华浩建设(福建)有限公司0544X福建学安建设有限公司974Y99福建省新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9851星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MAXU7W8Q福建迦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X10福建省锦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A10福建隆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U福建艺龙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原名:福建冉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5B福建省长隆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福建兴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9L福建升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84D福建省博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悦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福建省正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N福建天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T11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4XE11福建省丰冠建设有限公司MYER福建宇琳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P福建省奇一市政园林有限公司MA44YA福建东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MAXYP5A8Y福建德坤建设有限公司MA46YJQ5C福建国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福建国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X10福建大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540R11福建五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9M1福建省同舟建设有限公司MET9K1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7545N14福建建恒建设有限公司8077474915福建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G16福建泰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MAR85L17福建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MAT0Q18福建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64福建中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6589K10福建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905K11福建华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1MA47CTE福建伟业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H1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7508G14福建省齐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541XJ15福建源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7A16福建省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17福建省闽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G18福建海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C19福建玖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福建省闽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M福建省展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80X福建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志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H福建省闽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8X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4P福建旺鑫水电工程有限公司60X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5070W福建省高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1F福建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9U福建广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88福建博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58751XM15福建顺兴公路建设有限公司970058956福建华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5895984N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59480E福建旺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66685C福建永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68081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68505901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5福建悦鸿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975498W福建南平南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7750X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77759名城一建(福建)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福建南平大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M00BF8B16福建省尧舜发展有限公司9700MAXN164福建省凌创发展有限公司9700MAXR5MB65星屹(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闽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MAY74L04E福建芝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MAYDHGWT福建硕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闽北武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MAYGP8福建越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武夷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MAYHYQD9B福建瑞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MA44BLRG福建中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MATD福建武夷闽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MAJ9P17福建武夷云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MA46AGB福建武夷印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MA46AGR9P福建省创恒发展有限公司9700MA46B70F福建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0MA47G1HT福建省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700MA47PUHX福建路航发展有限公司9700MA47YCR4R福建瑞恒建设有限公司9700MA48UM60Y中祁(福建)建设有限公司9700福建省锦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6658608N福建武夷八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P18福建闽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0975L18安佳舜(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6850Y福建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761717W福建南剑发展有限公司970567601XB福建武夷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594福建联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MAXNKNM7K福建源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MAXNKPQW南平延华建设有限公司970MAXQ1EE9J福建省玖胜建设有限公司970MAXYFW福建联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0MA47TJ8U19福建省齐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0MA49GFCE19福建铂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71MAY6UX65N福建鑫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1MAXH95福建晟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1579J福建昊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MA46CU9C福建武夷鼎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MA48PXN6E南平市乾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70665福建省伟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MT1D00福建省康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MAXNRWY1福建北极洋建设有限公司97MAXTTD8X0福建省春秋宏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MAYKT0福建华溢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光泽县展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MAY7UR1Y04福建省裕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750561XP05福建力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50970X福建尧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75MAXRRWD1P07福建圆派建设有限公司975MAY65HTU08福建省中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5MA47PAW8J09福建省宏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747667K10福建立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781MAXP89R7K11福建烜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81MA49K1D1福建省武夷山市鸿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正道建设有限公司)9776XG1福建省百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8H14福建北极光建设有限公司978MAXP0X15福建省宏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8MAXQTX16福建鑫誉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8MAY7PCD0J17福建裕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竹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8MAYBBKM9N18中建恺翔(福建)发展有限公司978MAYHWJJ福建武夷宏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8MAP57J0福建武夷闽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78MAPG7X1福建省腾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84066T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9784094705福建轩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85154福建省腾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97956XY5福建德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97917C6福建鑫海建设有限公司9784MA46L9A57鑫中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福建嘉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69X18福建新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64741G9福建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66597A0福建名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8078591福建竣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福建德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676福建省国熙建设有限公司9800568498D4福建天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0058959W5福建荣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005919R6福建省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085J7福建华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06805084XY8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986465Q9福建恒鑫建工发展有限公司986福建汀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0M55KXN41福建振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00MAXP0PD84福建前程建设有限公司9800MA48ENYT4福建省佳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00MA49FWXXE44福建锦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00MA4AA9R6T45福建森航建设有限公司9800MA4AMEC8F46福建鹏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87X47福建伟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1G48福建省泽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691福建天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58650福建省通博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5956N51福建中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1MA45GLU6D5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56545福建省东升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8068554福建神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9M55龙岩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5808L56福建创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6876R57福建海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8718福建宝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7947B59福建万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MAXPE6BR60福建万佳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福建万佳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8MAY4AJCX61福建兆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MA45AHX9T6福建省启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58408716福建华胜达建设有限公司980750885M64福建龙嘉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0964817D65福建省华海建设有限公司98MAXPEYCX66福建上杭恒昌建设有限公司98MAXRQD44K67福建省鑫程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MA45FA68福建鑫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40619福建梁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406656W70福建远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440D71福建金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55W7福建省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9590D7福建省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4福建晟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1956R75福建省梁禹工程有限公司98478851X76福建亘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4MAY1LDT4L77福建省暨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广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84MAYRTQ9F78福建省岩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984MAE福建省泰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505680福建八方缘建设有限公司9855947U81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98577948XF8福建茹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5MAXX5CC福建金泰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5MAXYHAC4U84福建久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959P85中济路桥(福建)有限公司99408450G86福建中巡建设有限公司61福建源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8福建源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9095864C89福建省日昇建设有限公司987590M90福建宇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875600C91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01J9福建中交科建设有限公司994MAXNXBE0N9福建中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94MA45EBRX94福建梦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4MA49J5T95亿晟建设有限公司68M96福建省三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840919T闽建筑〔〕18号关于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针对年以来我省发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过程存在的造假问题,为规范全省补录业绩工作,确保采集的补录业绩真实性,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省厅制定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专项治理方案》,请贯彻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5月16日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专项治理方案针对年以来全省发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补录过程存在的造假问题,为规范全省补录业绩工作,确保采集的补录业绩真实性。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工程业绩补录专项治理工作,有关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年6月底前,分类处理已发现存在问题的补录业绩。9月底前,组织对全省已补录的工程业绩开展自查。1月底前,健全完善补录业绩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录的工程业绩真实性。二、分类处理存在问题的补录业绩年6月底前,对于发现的“无中生有”或“张冠李戴”的虚假补录业绩,从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删除,并上报住建部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予以删除。涉案的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信用扣分,对业绩造假突出地区的主管部门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于工程规模或特征指标(如建筑面积、高度、长度、造价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业绩,在省建设行业信息网公开实行标示制度,即标示为“数据有误或存疑”,直至数据修改准确为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企业利用虚假或不实补录业绩骗取资质或骗取中标的,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组织开展补录业绩自查年7月至9月,企业对已补录的业绩(主管部门已确定为虚假业绩的除外)开展自查。补录业绩若存在“无中生有”、“张冠李戴”、重复录入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自查期间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提出撤销书面报告,经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汇总并书面上报后,由省厅集中予以删除。自查期间,对于未将虚假补录业绩用于资质申报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企业,不追究其责任。自查阶段结束后,对于补录业绩仍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省厅修订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补录业绩弄虚作假的扣10分,有效期两年。健全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虚假业绩用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年7月1日起,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的补录业绩(总承包工程或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需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生效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由企业自报且无需审核的补录业绩(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工程),由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后,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生效。确需对已补录的工程业绩数据进行修改的,由填报企业向负责审核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退回修改。修改信息予以留痕并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闽建办筑函〔〕4号关于支持福建省兴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全省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基地的意见福建省兴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我司设立全省装配式建筑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基地的请示》(兴岩科技﹝﹞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59号),经研究,支持你公司建设全省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基地。该基地可面向全省接受社会委托开展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由你公司核发《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纳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管理。该证书可用于企业资质申报和施工现场持证上岗。
请你公司要针对装配式建筑工人岗位特点,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管理,按照住建部、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培训考核,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年5月0日闽建筑函〔〕87号关于在城市桥梁工程领域推广钢结构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
为推动建筑业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拓宽钢结构推广应用领域,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在我省城市桥梁工程领域推广钢结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当结合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在跨江、跨河、跨越城市主次干道的城市桥梁、立交桥、过街天桥、栈桥步道等城市桥梁工程项目先行先试,支持选择采用钢结构。
二、城市桥梁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从全寿命周期成本(包括投资成本、运行成本、养护成本、维修成本和废置处理成本等)、安全耐久、管理养护、环保、工期以及保障既有通行等方面,加强对钢筋混凝土桥梁和钢结构桥梁方案的比选论证,符合条件的鼓励选用钢结构。
三、城市桥梁钢构件应采用工厂制造为主,结合装配、运输、场地条件等,尽量减少钢结构现场焊接和防腐涂装工作,提高质量保证率。省住建厅根据全省钢结构生产企业总体情况,明确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的基地规模、装备、生产能力、质量管控体系等条件,适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便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选择。符合条件的生产基地,支持其作为我省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基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支持申报或晋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四、培育发展集设计、施工和钢结构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于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城市桥梁工程,可以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
五、实施总承包的钢结构城市桥梁工程,总包单位不具备钢结构安装能力的,鼓励总包单位将钢结构安装部分依法分包给集制作、安装为一体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严禁分包给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六、鼓励钢结构城市桥梁工程创建优质工程,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及时总结钢结构桥梁推广过程中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环节的问题和经验,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10月日闽建许〔〕号关于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继续下放自贸试验区实施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省自贸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将自贸区内工商注册的企业所涉及的下列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自贸区实施。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包括:(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认定。(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认定。(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认定;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认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认定。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暂扣。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乙级暂定资质认定。
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包括: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认定。
五、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包括:(一)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认定;(二)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资质、丙级资质和丁级资质认定。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七、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包括:(一)二级建造师变更、延续、注销、增项注册。(二)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注册(在住建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未开放自贸区审批权限前,仍由省厅办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5月8日关于下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权限的通知闽建建〔〕41号福州市建委、厦门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8号)要求,结合住建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属地管理原则,请福州、厦门、平潭住建主管部门将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厦门片区、平潭片区内的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下放至各自贸片区办理,做好相关衔接及指导服务工作,支持福建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防止脱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1月1日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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