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关于做好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一)高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9月12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9月12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21日

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21日

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22日

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22日

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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